• 王自强 律师
  • 执业年限:17年
    北京-北京
    北京德宝律师事务所
  • 活跃指数: 0
    好评:
使用微信扫一扫×

close
基本信息
性        别:
出生年份:
1976
从业机构:
北京德宝律师事务所
证件号码:
11101200710905554
联系电话:
139****2155
个人简介

王自强 律师 北京德宝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首都保护知识产权志愿专家 专家 北京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 委员 中关村知识产权研究院 副秘书长 中关村兰德科教评价研究院 知识产权顾问 15年以上办案经验,现任数家国企和外企公司法律顾问,在长期代理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擅长经济、民事、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业策划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战略保驾护航,解决公司的疑难法律问题,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深厚法学功底,已为多家企业认定了驰名商标。 代理客户: 北京诺孚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 工作职责和业绩: 主要从事商标的代理工作,为企业策划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战略,代理企业商标起草异议、争议、注册不当、撤销等申请和答辩 的理由书,调查企业商标使用情况,代理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知识产权诉讼,不服商评委行政裁定诉讼等等 代理的客户有: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广州香鳄王皮具鞋业有限公司、卡丹路(意大利)有限公司、广州华伦斯顿有限公司、意大利犀牛国际公司、香港富丽实业公司等企业。 中国新兴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2010年1月 - 现在 工作地点:北京 工作职责和业绩: 在该公司负责合同的起草,民事及经济案件的诉讼和非诉案件的代理,参与企业谈判等 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北京易橙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2009年1月 - 现在 工作地点:北京 工作职责和业绩: 在该公司负责合同的起草,民事及经济案件的诉讼和非诉案件的代理,参与企业

项目经验

15年以上办案经验,现任数家国企和外企公司法律顾问,在长期代理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擅长经济、民事、知识产权领域,为企业策划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战略保驾护航,解决公司的疑难法律问题,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深厚法学功底,已为多家企业认定了驰名商标。 代理客户: 北京诺孚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 工作职责和业绩: 主要从事商标的代理工作,为企业策划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战略,代理企业商标起草异议、争议、注册不当、撤销等申请和答辩 的理由书,调查企业商标使用情况,代理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知识产权诉讼,不服商评委行政裁定诉讼等等 代理的客户有: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利来(远东)有限公司、广州香鳄王皮具鞋业有限公司、卡丹路(意大利)有限公司、广州华伦斯顿有限公司、意大利犀牛国际公司、香港富丽实业公司等企业。 中国新兴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2010年1月 - 现在 工作地点:北京 工作职责和业绩: 在该公司负责合同的起草,民事及经济案件的诉讼和非诉案件的代理,参与企业谈判等 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北京易橙天下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2009年1月 - 现在 工作地点:北京 工作职责和业绩: 在该公司负责合同的起草,民事及经济案件的诉讼和非诉案件的代理,参与企业谈判等。 代理的商标领域影响的案件: 1、2010年,代理兴南国际有限公司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牛图形”商标裁定行政纠纷;(关于在先注册商标是否能证明享有著作权的问题,一审撤销商评委裁定,二审维持一审判决) 2、2012年,代理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双沟青花瓷”商标裁定行政纠纷;(经过使用、宣传形成一定市场范围的是否可以区分商品来源认定,一审撤销商评委裁定,) 3、2013年,代理漳州市南大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ML及图”商标争议裁定行政纠纷;(认定驰名商标的所有证据材料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商评委裁定、一审判决,原认定驰名商标无效)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律
社会职务
王自强 律师
北京德宝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首都保护知识产权志愿专家 专家
北京律师协会商标专业委员会 委员
中关村知识产权研究院 副秘书长
中关村兰德科教评价研究院 知识产权顾问
工作地点

主要工作区域:北京-北京

具体办公地点:北京-北京